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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本站 来源: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引导企业参与并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及人才培养等工作,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引领学校专业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2]26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郑政[201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十二五末,按照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改革总体任务和现
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全市计划建设20个郑州市专业技能工作室,分期建设。专业技能工作室以中等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为载体,由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优秀技术人员领办或创办。依托专业技能工作室,
十二五末推动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加强专业建设。加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规划与建设,使专业设置更加贴近市场需求。  

(二)加强课程建设。引进行业企业的岗位技能标准和生产流程标准,根据职业资格认证标准,研究制定学生培训计划和培训标准,强化课程设计对于教育教学的重要性。结合学校专业特色,加强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工作,积极推进校本教材的研发。  

(三)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引进行业企业用人标准和评价标准,以学分制管理体系为平台,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评价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培养。  

(四)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依托行业企业,共同实施全市专业课教师的技能培养,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加强教师专业实践,完善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  

(五)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结合企业生产需要,实现企业技术项目带动学校教学实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激发师生创新变革的积极性,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向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的办学层次转变。  

二、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专业技能工作室所在学校须为工作室提供必需的工作场所,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网络设施、办公设备等。  

(二)人员组成:主持人1人,为学校人员;特聘导师2人,其中学校1人,企业1人;主持人助理1人,为学校人员;成员8-10人,由学校和企业人员组成。  

(三)名称和届期:专业技能工作室规范名称为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xxx专业技能工作室。工作室实行届期制,每届3年。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能工作室所在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或者是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与企业合作密切,认真实施教师梯级培养,办学规范,制度完善。  

3、高度重视和支持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完成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申报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申报专业必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我市职业教育专业规划与建设方向,是省级骨干专业、重点专业和示范专业点,专业能够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是学校的主要专业。
(三)主持人申报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规、违纪等情况。  

2、职业教育理念先进,了解和掌握国家对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要求,全面了解学校发展规划,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专业技能,专业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勇于实践和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全市本专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开发能力,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重要课题研究并形成成果,有多篇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或在省、市级教育、科研部门获奖。  

4、在学校校企合作工作中,承担了教育教学、教材研发、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成绩突出。  

5、应是双师型教师,同时是省、市级专业骨干教师或学校本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具备适应本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特聘导师申报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1人:应是省市级职业教育专家,或专业技能工作室所在学校的校长、其它参与学校的校长。  

2、企业1人:
1)企业应是与专业技能工作室所在学校长期合作,为我市经济主导产业并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重视职业教育与经济产业的关系,并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2)企业所推选的特聘导师应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负责或协助企业运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本岗位过硬的专业技术,科研开发能力强,能够代表所在企业参与并指导工作室各项工作。
(五)主持人助理申报条件
原则上在主持人所在学校教师中产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规、违纪等情况。  

2、职业教育理念先进,了解和掌握国家对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学校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过学校、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形成成果。  

4、在学校校企合作工作中,承担或协助教育教学、教材研发等工作。  

5、应是双师型教师,同时是校级及以上专业骨干教师或学校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具备适应本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成员申报条件
工作室成员原则上8-10人,其中企业人员1-2人。
1、学校人员: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规、违纪等情况。
  

2)积极进取,注重学习,了解和掌握国家对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要求,了解学校发展规划,具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和满足教学需要的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过学校、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形成成果。  

4)在学校校企合作工作中,承担或协助教育教学、教材研发等工作。  

5)应是校级及以上专业骨干教师或学校本专业的专业课教师。  

6)具备适应本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2、企业人员:
1)企业应是与专业技能工作室所在学校及其它参与学校
长期合作,为我市经济主导产业并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重视职业教育与经济产业的关系,并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2)企业所推选的工作室成员应是企业优秀的中层管理人员或生产一线优秀技术人员,熟悉企业运营管理方式,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本岗位过硬的专业技术,能够代表所在企业参与工作室各项具体工作。
四、评选及命名办法
为适应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需要,保证专业建设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协调发展,郑州市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命名工作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统筹,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室人员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
(一)主持人评选程序
主持人由工作室所在学校产生。
主持人先由学校审核推荐,县区属学校申报主持人还要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对主持人资格进行核准。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学校在全体教工会议上学习《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2、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报市教育局。县(市、区)属学校初审后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核准。市教育局对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评定,最终核准任命。
(二)特聘导师确定程序
工作室根据专业方向面向全市职业院校聘请1名特聘导师,工作室所在学校面向合作企业聘请1名特聘导师。确定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主持人助理评选程序
本着自愿的原则推荐评选主持人助理。由主持人推荐,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成员评选程序
工作室面向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规定数量的从事相关专业的专业课教师。在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主持人择优确定,经工作室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成员确定后,采取企业推荐的方式,面向成员所在学校的合作企业,招收规定数量的相应专业岗位的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任务
由主持人全面负责,完成专业技能工作室各项工作任务。专业技能工作室不仅要完成本校、工作室成员学校专业建设和成员的培养与发展任务,还要承担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相关科研任务,并带动和辐射全市其它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和教师的成长。届期内各工作室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届期内完成工作室成员学校1个市级示范专业点和2个市级骨干专业建设,制定专业建设标准。  

(二)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引进行业企业的岗位技能标准和生产流程标准,根据职业资格认证标准,制定本专业培训标准。积极研发校本教材。届期内完成2个精品课程建设,10种精品校本教材开发。
(三)加强专业课教师培养。加强专业课教师的技能培养,安排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或聘请企业优秀技师到学校兼职授课,提高专业课教师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积极组织工作室成员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参加国家岗位技能鉴定工作。  

(四)加强学生技能培养和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学生实训教学,积极与企业对接,引进企业生产技术项目,由教师引领,成立若干学生科研兴趣小组,加强学生技能培养,激发学生科研兴趣和科技创新意识。在企业的技术指导下,届期内争取完成1-2个科技开发项目和生产流程改进项目。  

(五)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开展区域间、校际间、校企间的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活动。届期内至少完成1项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形成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成果。  

(六)推动信息化建设。借助学校数字化办公系统,建立专业技能工作室网络资源库,将工作室的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教师培养、优质课程、校企合作等各项工作信息和成果及时收录和发布,为今后建立专业技能网络工作室做好前期资源整理和搜集工作,为配合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做好基础工作。  

(七)探索和完善学生评价标准。以学分制管理体系为平台,结合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索引进本专业的社会用人标准、岗位技能标准和企业评价标准,完善学生评价标准,加快学生向职业人的转变。
六、组织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郑州市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和相关处室、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和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专业技能工作室日常建设管理工作;专家指导组由市职业教育教研室牵头组建,遴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担任专家指导组成员,负责全市专业技能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考核
专业技能工作室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档案。市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室总体工作方案与年度工作目标分解,每学期对工作室进行一次学期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届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获优秀等次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管理混乱、无明显成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承办学校专业技能工作室称号。
(三)加强经费管理
设立郑州市专业技能工作室建设管理专项经费,由工作室所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室主持人按照规定的用途支出。该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办公开支、图书资料的购置、业务培训、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等。届满时,由市教育局财务、审计部门进行检查、审计。
(四)建立激励措施  

1、专业技能工作室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果,将作为工作室所在学校和成员学校参加郑州市校企合作示范学校、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单位等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主持人、特聘导师、主持人助理和成员承担专业技能工作室任务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将作为参加更高层次研修、学习、培训和评先表优的重要条件。主持人将优先推荐为郑州市名师。  

3、主持人承担专业技能工作室的工作量作为所任学科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由所在学校计入本人总工作量,相应绩效工资可以在专业技能工作室专项经费中解决。  

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5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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