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普职融通高中(综合高中)三年规划

201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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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务处

我校普职融通高中(综合高中)三年规划

(实施阶段与步骤部分)

 

学校综合高中(即普职融通高中)试点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规划启动阶段(2014年6月底前)

1.修订、完善方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明确综合高中发展方向,在原有方案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郑州市第十中学综合高中实验实施方案》,启动试验。时限:2014年6月底。

2.申请立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工作的意见》,向省教育厅提交试点申报书,申请立项。时限:2014年6月中旬。

3.宣传动员。分别召开行政会、年级系部会、教研组会等,对普职融通项目深入研讨交流,对广大教师进行宣传动员,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落实行动。时限:2014年6月底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9月-2016年12月)

1. 2014-2015学年上期

(1)在学校几年综合高中试验基础上,进一步改革课程结构,使之更适合素质教育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修订、完善并全面落实《郑州市第十中学综合高中课程实施方案》,使综合高中课程逐步完备。时限:2014年9月底以前。

(2)做好新一届高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后的分流动员引导工作。初步拟定高二年级8个班分流出:普通理科3个班,普通文科3个班,艺术特长班1个,职业技能班1个。时限:2015年2月底以前。

2.2014-2015学年下期

(1)做好高二学生分流后的跟踪调研工作,根据学生需求,调整课程设置。对高三分流到职业技能班的学生进行调研评估,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时限:2015年4月底以前。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调整、培训适应综合高中教学的骨干教师。时限:2015年6月底以前。

(3)开展高一高二选修课评比活动,继续探索学分替代办法,开展走班上课。时限:2015年4月。

(4)拓展实训实习基地,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时限:2015年6月底以前。

(5)做好综合高中的招生宣传工作。时限:2015年8月底以前。

3.2015-2016学年上期

(1)初步形成较为科学完备的综合高中课程体系,改革评价办法。教师配备基本到位,学生选课、走班上课逐步走向常态。建立健全学生选课、走班上课制度,加强学分制管理,研究学分替代办法,其中选课基本实现信息化电子化,学分制建设基本成熟,学分替代办法形成制度。时限:2015年12月底以前。

(2)加强高三分流到职业技能班的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和对口升学、就业前的系列教育,对普通文理班和艺术特长班学生做好高考辅导。时限:2015年12月底以前。

(3)加快对《职业生涯规划》、《心理指导》等人文素养类课程的开发,完善高二学生意向选择、学习分流的办法和制度,做到学生分流工作有章可循。时限:2015年10月底以前。

(4)加强选修课校本教材编写的指导与管理,各科课程纲要编辑成册。形成3-5门精品课程,彰显综合高中办学特色。时限:2015年11月底以前。

(5)加强校企合作,力争3-5个与学校专业对口的郑州市知名企业成为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实训实习基地。时限:2015年12月底以前。

4.2015-2016学年下期

(1)继续研究对不同选择(普通文理、艺术特长、职业技能)、不同出口(普通高考、单独或对口招生、就业)学生的教育教学与心理指导办法,形成有形的经验成果。时限:2016年5月底以前。

(2)在积极推进道德课堂建设的十大行动策略,落实“道德课堂六步走”、“小组合作学习”、“以问题为导向的项目教学”等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符合学生实际需要的其它教学方法,如:走出课堂,在看中学,在做中学。充分利用学校的社会实践和实训实习基地,每一学期组织学生参观或者走进车间亲手操作。不定期请企业管理人员或者优秀职工走进学校,介绍企业管理、企业文化。通过多样化的形式,旨在让学生通过具体的动手动脑实践活动,体验课堂上无法体验的学习乐趣,学到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时限:2016年6月底以前。

(3)加强与其他高中校际合作,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我校专业课教师可以走出去,为其他兄弟学校学生开办选修课,提供信息技术课方面的支持;也可以请其他高中学校学生到我校来,为他们提供技能训练、实习实训等服务,并探索学分互认。争取市教育局政策和资金的支持。时限:2016年4月底以前。

(4)积极与高职院校联办,形成和我校综合高中的直接对接,既能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又能开辟一条普职融通的办学之路。时限:2016年4月底以前。

5.2016-2017学年上期

(1)通过不断实践、改进、补充和完善,初步建立起综合高中基于学生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及配套评价手段。时限:2016年11月底以前。

(2)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综合高中招生、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分流、升学和就业等一系列科学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时限:2017年1月底以前。

(3)对几年来综合高中的办学情况(包括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的落实、学校管理和体制的创新等)进行自我评估。时限:2017年1月。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

2016-2017学年下期

1.邀请专家来校评估综合高中实验情况。时限:2017年3月

2.向省教育厅提交评估验收申请。时限:2017年4-5月

3.形成学校综合高中办学实验的有形成果。时限: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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