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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高考方案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7日

 

为了适应我省推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需要,在坚持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基本原则和保持高考科目设置方案连续性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做法,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其中,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

  

考试内容、分值、命题方式、考试

  时间和录取
  (一)考试内容。各考试科目内容为省教育厅豫教基[2008]138号文件规定的必修模块和建议选修模块内容。具体要求由省教育厅依据国家制定的《考试大纲》制定考试说明。
  (二)分值。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三)命题方式。委托教育部命题。
  (四)考试时间、组织和录取。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时间、组织、试卷评阅、成绩评定和公布、招生录取等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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