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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政教处是全面负责学生管理的职能机构,目标是完成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任务,确保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起好导向和保证作用。

    一、政教处要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确定学生思教工作的内容和重点。

    二、领导年级、系部的德育工作。指导年级、系部的德育工作,帮助年级组长、系部主任开展各项学生思教工作,落实年级、系部的学生工作计划。

    三、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指导班主任工作。组织班主任培训,加强班主任师德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检查和评价班主任工作。

    四、做好学生会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会在学生中开展各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制定并执行学校学生行为规范,树立校级学生先进典型,组织评选各类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工作。负责做好有严重违纪行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六、抓好学生常规管理,建立并坚持学生自我管理的工作体系。抓好学生的校风、级风、班风建设及检查评比工作。

    七、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并布置班主任工作。

    八、抓好各级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

    九、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及门卫管理工作,依法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主动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生有关情况,争取领导帮助,主动与学校其它职能处室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十一、建立并领导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沟通学校与家长的联系,达成教育共识。听取家长的意见,争取家长的帮助。

    十二、关心社区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十三、抓好德育研究工作。探索新时期学生思教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指导并解决学生德育工作的实际问题。

    十四、做好学校创建、社会综合治理、医疗健康等管理工作。